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库斯拉甫乡交界处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龙
联系方式:188992409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喀什市奥林匹克路与城东大道交叉口藏宝阁136234王中王互相告知(喀什运营事业部)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1.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